一、就业推荐表补领办法
毕业生拿到就业推荐表后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损坏或遗失。
1.遗失补办
就业推荐表遗失后,应按如下流程办理:
① 打印《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补领申请表》
(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学院为毕业生重新制作新的就业推荐表,并在新的就业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学院章。
③携带学院已签署意见的补领申请表、已签署意见和盖
学院章的就业推荐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领手续;
④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通过后将在新的就业推荐表上盖校章。
2.污损补办
就业推荐表污损或者信息有误,应按如下流程办理:
① 打印《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补领申请表》
(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学院为毕业生重新制作新的就业推荐表,并在新的就业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学院章。
③携带学院已签署意见的补领申请表、已签署意见和盖
学院章的就业推荐表、原污损的就业推荐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领手续;
④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通过后将在新的就业推荐表上盖校章。
注:就业推荐表是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标志。对往届生学校不补发就业推荐表。本办法仅针对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