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二轮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5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B类:年龄30周岁(含)以下(即1990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学校为连江县直属中学,招聘岗位20个,其中A类岗位15个;B类岗位5个。具体岗位学科及要求见《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二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本次招聘不含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部分大学校园内发布。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20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22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第二轮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应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
(5)报到证。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2022届毕业生可以在正式报到时提供。
(三)组织考核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A类考生只需面试,B类考生需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B类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2.考核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以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选岗
拟聘用人员分别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安排在2022年8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内管理;
(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10年,提供周转房;
(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发放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3.报名二维码
连江县教育局
2021年12日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