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详情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一、学院简介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是合肥市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主渠道,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以来,实行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办学模式。
校(院)占地面积86.18亩,总建筑面积4.46万㎡,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培训资源丰富,教研成果丰硕。现有在职人员147人,其中高级职称38人。校(院)有内设机构26个,其中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机构10个,设置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政治和法律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现代科技与文化教研部、理论研究所、决策咨询部、统战理论教研部12个教研部门。
近年来,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牢牢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政治高站位、教学高质量、师资高素质、管理高水平,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合肥办学新模式”的要求,以“全省做第一、全国有影响、长三角有位置”为目标,围绕教学、科研、咨政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质量立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为合肥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引进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专业(一级学科) | 政治面貌 | 引进人数 |
教师岗位1 | DX202101 | 应用经济学 | / | 1 |
教师岗位2 | DX202102 | 政治学 | 中共党员 | 1 |
教师岗位3 | DX202103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共党员 | 1 |
三、引进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能够做到用学术讲政治;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研工作,符合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11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发送至邮箱:hfdxzzrsc @126.com;hfdxzzrcs@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岗位代码+中国博士人才网”;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专业测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岗位报名复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未达到2:1,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分为“教学试讲”和“科研评价”两个部分。
1.教学试讲。试讲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专家评委打分的加权平均分为试讲成绩(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校园主网站公示一周。
2.科研评价。科研评价采取百分制,以个人提供的科研成果的质量、规格、数量为准,由7名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5位专家评委打分的加权平均分即为科研评价分值(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科研评价分值在校园主网站公示一周。
3.成绩合成。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据教学试讲和科研评价的成绩合成确定,教学试讲、科研评价成绩按6:4合成,合成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专业测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5.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6.专业测试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校(院)机关纪委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包括面谈、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测试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1次。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校(院)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在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市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手续: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相关待遇。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工作期间,除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外,另外享受以下待遇:
1.在本市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
2.三年内安排科研专项启动经费五万元;
3.入职后,合肥市区内无房的,三年内发放租房补贴;
4.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做访问学者;
5.合肥市引进人才规定的其它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康和楼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
刘老师:0551-62206578
潘老师:0551-62206557
邮箱: Email:hfdxzzrsc@126.com,
网址:
监督电话:0551-63537414、6220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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