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我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培训学员班主任 | 5 | 不限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 中共党员,男性 | 该岗位需从事学员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需入住男学员宿舍 |
02 | 培训学员班主任 | 5 | 不限 | 中共党员,女性 | 该岗位需从事学员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入住女学员宿舍 | |
03 | 教育学教师 | 1 |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管理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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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地理教师 | 1 | 地理科学类 | 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 | 该岗位需从事省级高中教师培训、高中教研、考试评价等工作 | |
05 | 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 | |||
06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学类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教育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福建教育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 83783540 。
5.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邮编:350025
电话:
联系人:尤老师、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