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梅市发〔2017〕5号)和《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经研究同意,现就梅州市平远县教育局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详见附件2,共1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
(四)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违法、违规、违纪或接受组织调查未结案,或组织、人社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认定不适宜引进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梅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公告之日社保参保状态为准);与梅州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年的人员。
(五)曾享受过梅州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经济待遇。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2.岗位安排。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
3.职业发展。可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储备;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4.安居保障。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在梅没有住房(含单位未提供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配偶安置。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到平远县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在梅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生活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年内每年给予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以上补贴(补助)均为税前。
五、引进方式、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引进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平远县教育局研究生招聘小组将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苑花香园三楼【心理团辅室】)接受应聘咨询及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附件4《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
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现场报名者需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标题要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2)网络报名:无法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于3月31日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材料同上。
3.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面试前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材料原件。
4.面试考核
博士岗位考试时间和方式灵活安排,可随到随考,由用人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
其他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体检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报梅州市人才办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二)最高学历属于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250302)。平远县教育局咨询电话:人事股(0753)8893474,联系人:姚老师13751991228,联系邮箱:gdpyrsg@163.com。
附件:
附件1:梅州市概况
附件6:梅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平远县委组织部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远县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