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办理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0-10-14

一、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二、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1.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是毕业生毕业后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

2.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签约一定要慎重。

3.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报到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4.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佐证材料之一。

三、就业协议书是谁印制的?

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作,落款为“福建省教育厅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制作、翻印或复印空白协议书。

四、就业协议书怎么发放?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按学生学号进行编号,严格按照学号、姓名一一对应发放,每人仅有一套。

2.就业协议书一般只发放给非定向、自筹经费的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研究生等不予发放。

3.就业协议书一般在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完成、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作完成后发放给毕业生。

4.就业协议书发放对象为应届毕业生。

五、协议书的签订流程是什么?

1.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2.具体流程(按顺序)如下:

1)学生将本人基本信息据实填写完整;

2)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

4)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协议书签订后一份交给辅导员(后续由辅导员统一报送就业办),剩下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才市场)各留一份。

六、签约过程注意事项有什么?

1.协议书需同时签订一式四份。

2.毕业生至少携带三份及以上协议书才能盖学院、学校章。

3.用人单位盖章,协议即算生效,签约需慎重。

4.学院、学校严格协议书的管理,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有一套协议书,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学生在使用协议书时若发生以下行为,将由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1)谎报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发的;

2)自行翻印协议书或复印空白协议书并使用的;

3)不按解约程序办理解约,向单位或学校无理取闹的;

4)向用人单位隐瞒实情,骗取用人单位签订或解除协议的;

5)其他给学校声誉或毕业生整体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

七、就业协议书可以补领吗?

详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补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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