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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浙江省物资学校,始创于1978年12月;2000年3月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由世界500强企业物产中大集团(原浙江省物资局)创办。2017年7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建制划转给浙江省机电集团,组建浙江省职教集团。现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

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拥有6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

学校与浙江省国资委合作举办国资委党校,与物产中大集团、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物产中大国际学院。下设9个二级学院,开设现代物流管理、供应链运营、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等34个专业,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共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500余人。

学校秉承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的校训,向着国际知名、国内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专业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车辆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交通运输;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系统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数量经济学、金融科技、金融计量、金融营销;会计学、审计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其他工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哲学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等研究领域与我校专业设置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正高职称,同时符合我校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2);

2、年龄条件: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需求计划

人数不限,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四)岗位待遇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国内外优秀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双方协商、一人一议的原则,除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按类别享受购房安家费(20-230万)、科研启动经费(10-50万)、租房补贴(1000-2500元/月,或周转房过渡)等相关待遇;并根据配偶情况及学校情况适当提供支持。相关人才认定标准和引进待遇标准见附件2。

3、引进人才(含海外)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具有博士且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按照副高最低级别享受校内津贴;具有博士且副高职称的,按照正高最低级别享受校内津贴。以上待遇享受期限为5年。

4、学校持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建立了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等各级各类人才培育工程,提供优秀发展平台。

5、学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优秀青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并提供弹性的学习和工作条件,给予优厚的学费报销和奖励机制,欢迎优秀在读博士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一:网站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上传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需贴一寸照片)、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二:将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需贴一寸照片)、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等材料发至我院招聘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应聘学院+高校人才网。

4、资格初审。我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考核。

(二)考核

考试形式为直接考核,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等,采取试讲或面谈等形式,相关安排另行在我校人事处网站通知。

考前安排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暂按照《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专任教师公告(第四批)》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人事处(邮编:310018)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

联系邮箱:

网站报名技术支持:侍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190

附件:


 


电话和传真:0591-22867268
上班时间:8:2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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