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研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9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鼓山的西麓,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校院现设有党建、政治、经济、行政管理、法学和统战理论与文化6个教研部,因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根据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6月至20036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条件的认定均以2021629日为截止日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17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11231日前取得。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州人事人才网、福州市委党校网站、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

三、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医保等待遇;

2.聘用人员若符合福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校院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福州市人才引进相应的政策待遇(配套补助资金每人30万元等)。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99:008917:00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1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上传后续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799:00811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打印准考证: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福州市委党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适当延长信息发布时间、报名时间。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比例要求。

六、专业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专业考核,考核方式为现场授课,时间60分钟。各岗位专业考核设合格线为70分。专业考核分数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九、联系方式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90

  编:350014

  话:0591-28080875(办) 18359163689(手机)

联系人:孙老师

  箱:2267983635@qq.com

十、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福州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8080917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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