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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新任教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2021年福安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1〕47号)文件精神,福安市第一中学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研究生学历新任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硕士研究生(含2021届应届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报考学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指199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电子简历发到以下指定邮箱:2512884001@qq.com),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17:00。

2.应聘人员现场面试前(5月29日14:30-15:00,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2-101,2-102)应提交材料:

(1)《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提交给所选报学校。

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面试时间:5月29日15:00-17:30,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2-101,2-102。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10分钟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4.拟确定的聘用对象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彭女士:13626980988。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4.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享受福建省引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福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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